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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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1 (2023-12-15)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3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110331 事由:違反屏南工業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措施,已違反空污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否 |
限2025-06-30前改善 待改善 |
500 尚未繳款 |
2025-05-16 (2025-03-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6月2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50171 事由:車輛KEH-7718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 尚未繳款 |
2025-04-29 (2025-03-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4-041526 事由:工程施工,修剪之樹葉未妥善清理,致污染路面。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3-06 (2024-11-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4月1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30025 事由:車輛KEM-0369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7-05 (2024-01-2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8月1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70052 事由:車輛KEM-0369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2-24 (2019-10-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9-022271 事由:利用路旁做為工作場所,未妥善管理作業物品,致污染路面。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9-12-04 (2019-08-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8-120329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5-12-10 (2015-10-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4-121060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1-20 (2015-09-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4-112022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0-27 (2015-08-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4-102559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5-22 (2012-10-0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2-055211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1-06 (2008-10-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098-010065 |
否 | 不須改善 |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12-23 (2008-10-16)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 文號:21-097-120026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7-14 (2008-07-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097-070104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