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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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4 (2020-06-2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109年9月24日前清除處理上開C-0102有害事業廢棄物。限改日期:109年09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070018 事由:台端設廠在本縣鹿港鎮永安段821地號,查無工廠列管資料,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其製程產出之鉛及其化合物(總鉛)(C-0102)自108年4月起至108年5月未有清除記錄,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一年,逾期未清理,案經本局109年6月22日稽查屬實。 |
否 |
限2020-09-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