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伸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2001528
企業名稱: 第一伸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第一伸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臨海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9-20
(2022-07-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1-090020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7月28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廠廠區多處貯存待回收再利用廢爐渣、桶裝溝泥、廢濾布捲筒、廢紙捲等廢棄物,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部分廢棄物有散落污染地面情形及未有防止地面水與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7-19
(2022-06-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11-070007
事由:本案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06月23日環署水字第1111084343號來函辦理,本局派員於111年06月29日至第一伸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臨海廠稽查,於現場核對事業相關資料,經查劉○○為本局核定之廢(污)水甲級專責人員,卻同時兼任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已違反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2項之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1-12
(2021-11-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1-010012
事由:案經本局於110年11月8日6時5分派員至該址稽查,於廠區周界外發現確有明顯粒狀污染物(灰白煙)散佈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經查係貴廠事業廢棄物貯存區因管理不當蓄留火種產生自燃,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灰白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5-03
(2019-04-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8-050005
事由:案經本局於108年4月4日6時13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沿海一路479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小港區沿海一路與中鋼路交叉口,廠區東北側)發現廠內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逸散情事,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貴廠銅二級冶煉程序(編號:M01)澆鑄作業區(編號:E102)保持爐(編號:H1),因作業不慎,引拔作業中銅板裂開,融熔態銅水溢出爐外,人員以水噴灑降溫,雖設有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惟效率不佳,產生粒狀物瀰漫於廠房內,由廠房縫隙處逸散於廠外空氣中,造成污染。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14
(2019-02-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8-030032
事由:案經消防局於108年2月10日19時33分到達貴廠(本市小港區沿海一路479號),並通報本局,本局於是(10)日20時5分派員稽查,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銅二級冶煉程序(編號:M01)電感應爐作業區(編號:E001)熔解爐(編號:H3)作業時,起爐時因爐壁破裂,熔融銅水流至變電箱(開關箱),因高溫引燃電線及周邊雜物,發生火災事件。復經消防局提供佐證照片,經檢視照片發現火災事件確有因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26
(2017-09-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6-120014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2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廢棄物該貯存區未明確逐袋標示產出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重量、成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2-10
(2014-11-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0-104-020015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21
(2014-11-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0-104-010019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因(40-104-010019號)裁處書內容說明三因【於102.08.25日委託榮工公司】日期誤植【103.09.25委託榮工故撤銷。
不須改善 60,000
不須繳納
2011-05-02
(2011-03-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0-050003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8-26
(2010-07-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8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
文號:20-099-080006
限2010-08-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