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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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2023-11-2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040040 事由:查臺端受委託於本縣和美鎮中興路二段162-1號進行廢棄物(非有害集塵灰)清理作業,將袋裝未封閉之集塵灰集中於該址內空地逕行露天堆置,因未設置防止雨水滲透之措施,導致接觸水分產生化學反應致散發異味,經本縣消防局通報本局派員112年10月12日至現場稽查屬實。 |
否 |
限2023-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