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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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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2023-03-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 文號:23-112-030006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3月4日前往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延壽段523地號等1筆土地起造之「海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無障礙車位新建工程」稽查,查該工程於施工期間缺失如下:防溢座阻隔廢水溢流之效果不佳致泥砂流出;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綜上,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