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4-12-20 (2024-08-1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3-120028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Q-8***)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1-28 (2024-08-1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3-110044 事由:貴公司所屬營業貨運曳引車(車牌號碼:KEQ-****,車斗號:HAB-****)載運由110建字第0360號新建工程所產出剩餘土石方,該車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經掃描該證明文件QR-Code後顯示已完成載運,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7-18 (2024-04-1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3-071187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HAB-****)駕駛人從事載運作業,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行駛過程沿線滲漏污水,污染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6-26 (2024-03-1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3-061486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HAA-0627)從事載運作業,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行駛過程沿線滲漏泥水,污染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30 (2024-02-1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3-051559 事由:貴公司進行載運作業,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滲漏泥水,污染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30 (2024-02-1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3-051561 事由:貴公司進行載運作業,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滲漏泥水,污染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30 (2024-02-1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3-051562 事由:貴公司進行載運作業,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滲漏泥水,污染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29 (2024-03-0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3-051795 事由:貴公司所有半拖車(車號:HAC-0***)從事載運作業,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滲漏泥水,致污染道路。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4-01 (2024-01-2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3-040001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Q-****)載運剩餘土石方,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臺北市民間建築工程營建剩餘資源運送處理證明文件;文件序號:112N0109-00000354),以供檢查,惟經員警掃描證明文件QR Code顯示「本聯單已運送完成」訊息,顯與實際載運情形不符,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1-25 (2023-07-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3-010044 事由:未隨車持有廢棄物清除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2-28 (2023-06-2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122092 事由:貴公司所有自用半拖車(車號:HAC-0*00)從事載運作業,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滲漏泥水,致污染道路。 |
否 | 不須改善 |
4,8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3-12-07 (2023-10-30)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12-120073 事由: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車號:*EK-5*1*,泥漿污染地面5公尺)(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3-11-23 (2023-05-0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110649 事由: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EK-****)載運剩餘土石方(B2-3),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泥漿水污染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3-07-26 (2023-03-2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070834 事由:貴公司從事載運作業,未妥善管理與清理,致泥土掉落污染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7-25 (2023-02-2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12-070777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K-3029)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否 | 不須改善 |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4-25 (2023-02-0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040248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從事載運作業,未注意環境維護,至滲漏污泥污染道路。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4-14 (2022-12-0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4-112-040013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K-****)載運剩餘土石方,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惟未有進場(合法收容處理場所)紀錄,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3-01-10 (2022-10-19)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2-010007 事由: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於本縣轄苑裡鎮台1線與苗39線路口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K-3029(司機:豊凱)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1-10 (2022-10-27)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2-010006 事由: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中山路19號旁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Q-5258(子車:HAB-2985,司機:廖文昌)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行為人於稽查當時提供購土來源為裕薰實業有限公司(未有相關出貨單),本案業經本局至內政部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查詢裕薰實業有限公司非政府機關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隨車攜帶之購土合約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1-10 (2022-12-12)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12-010008 事由:貴公司所屬車輛KEQ-5258(子車:HAB-2985)於本縣轄通霄鎮台1線南下123.5K處(白沙屯匝道口前方約200公尺)載運剩餘土石方洩漏污染地面;另本局於111年12月14日以環廢字第1110085270號函請貴公司提供是日該車次所載運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妥善處理證明文件至本局備查,貴公司未於期限內提供該車次所載運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妥善處理證明文件至本局備查。 |
否 | 不須改善 |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0-06 (2022-07-1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4-111-100002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K-5**8)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中清運車輛車號、駕駛人簽名及清運日期均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7-12 (2022-06-0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命貴公司堆置場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070011 事由: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操作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3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6-30 (2021-12-2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1-061429 事由:貴公司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泥砂污染路面。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4-13 (2022-01-20) |
桃園市政府環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1-111-040121 事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未隨車持有載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最終處理地點相關證明文件供查。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3-10 (2021-10-0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1-030059 事由: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EK-5318,尾車:HBA-6350、)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10月6日於本縣二林鎮民保巷454號前,經本縣警察局二林芳苑分局萬興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0年10月6日現場稽查屬實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18 (2021-11-0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1-020009 事由: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EQ-5258) 載運剩餘土石方,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臺北市民間建築工程營建剩餘資源運送處理證明文件;文件序號:109N0186-00005352),以供檢查,惟該文件日期、時間及駕駛人簽名均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2-02-15 (2021-12-1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1-020052 事由: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車頭:KLJ-7798、車斗:HAB-2980)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12月16日行經本縣竹塘鄉洛陽路口水防道路時,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永安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0年12月16日現場稽查屬實,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告發。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10 (2021-09-14)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1-020034 事由: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D-2015,尾車:53-QK載運營建賸餘土石方於110年9月14日行經本縣大城鄉三塊厝段1540地號(合約書),惟地主提供權狀是569地號進行整地回填,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西港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賸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0年9月14日現場稽查屬實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5-09 (2021-04-1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0-050003 事由: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C-0181,半拖車車號:28-7F】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4月18日晚間時分行經本縣芳苑鄉漢興段319、320地號土地時經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漢寶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0年4月18日現場稽查屬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5-09 (2021-04-1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0-050004 事由: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E-2929,半拖車車號:63-QE】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4月18日晚間時分行經本縣芳苑鄉漢興段319、320地號土地時經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漢寶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0年4月18日現場稽查屬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5-09 (2021-04-1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0-050005 事由: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E-3189,半拖車車號:97-S2】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4月18日晚間時分行經本縣芳苑鄉漢興段319、320地號土地時經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漢寶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0年4月18日現場稽查屬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5-09 (2021-04-1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0-050006 事由: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C-1175,半拖車車號:HBA-6316】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4月18日晚間時分行經本縣芳苑鄉漢興段319、320地號土地時經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漢寶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0年4月18日現場稽查屬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2-18 (2020-09-2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文號:21-109-120630 事由:貴公司車輛(車號:110-SR)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0-13 (2020-01-0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9-100306 事由:貴公司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泥砂污染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07 (2020-02-0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9-070015 事由:貴公司現場堆置土方,經量測堆置堆置總面積約為624平方公尺,符合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土石方堆置場,惟未舖設足以防止雨水進入之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 |
否 | 不須改善 |
11,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