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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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8 (2023-05-27)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070071 事由: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隘口七街35號對面工地使用動力機械從事作業施工,產生噪音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5月27日府環空字第1108654800號公告,各類管制區平日零時至八時、二十時至二十四時,例假日零時至十時、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二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