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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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2024-05-08)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81805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駁回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0-06 (2022-05-1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11-100002 事由: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之事業(水泥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經查將廢(污)水送至貯留設施,後續採回收使用,惟未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貯留廢(污)水。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22-10-06 (2022-05-11) |
新北市 |
主旨:自111年10月07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11-100003 事由: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之事業(水泥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經查將廢(污)水送至貯留設施,後續採回收使用,惟未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貯留廢(污)水。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21-10-07 (2021-07-1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100014 事由:貴公司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經查貴公司混凝土總設計拌合量超過50立方公尺/日,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0 分期繳款中 (強制執行) |
2021-10-07 (2021-07-15) |
新北市 |
主旨:自110年10月08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100015 事由:貴公司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經查貴公司混凝土總設計拌合量超過50立方公尺/日,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