駿順通運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3749684
企業名稱: 駿順通運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駿順通運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3-18
(2025-02-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限於114年4月8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30250
事由:駿順通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800-Q9車輛於114年2月18日06時46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中突堤入口,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不須改善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3-03
(2025-01-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14-030003
事由:按貴公司113年9月20日及114年1月9日來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變更暨展延案,依案附申請資料,經查環境部車籍查詢系統,發現貴公司於113年11月1日已將000-HK過戶,惟貴公司尚未取得本局核准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變更前,已將清除車輛000-HK過戶至他人名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19
(2024-11-2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13-120141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E-6162)於113年11月26日3時41分行經本縣里港鄉中和段875地號土地,有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致污染環境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0-28
(2024-09-2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100553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E-9150)於113年9月23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0-28
(2024-09-2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100555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H-1308)於113年9月26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0-26
(2024-08-07)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0-113-100027
事由: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埔口派出所於本縣轄台61線南下121公里出口處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B-1825(子車:12-S9,吳晉宏)載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R-0503,磚塊、水泥塊、磁磚等),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營建混合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另業經高雄市政府環境報護局查核回復,貴公司載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R-0503),未依規定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
不須改善 126,000
尚未繳款
2024-07-11
(2024-01-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8月2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70132
事由:車輛KLE-6162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6-05
(2024-03-01)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3-050035
事由: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烏眉派出所於本縣轄台61線通霄聯絡道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B-3998(子車:70-QC,司機:邱再興)載運營建混合廢棄物(含水泥塊、磁磚、砂、土等),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營建混合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5-09
(2024-04-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50164
事由:貴公司所有KLE-6162柴油大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4-15
(2023-06-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13-040004
事由:一、案係駿順通運有限公司113年2月1日申請清除許可證變更,本局113年4月10日函詢高雄市區監理所該公司所屬清除車輛是否仍為其名下車輛,該所同年月12日函復表示23-YV已非駿順公司名下車輛。 二、駿順公司派員至局,表示23-YV已於112年6月16日售出予弘昇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三、承上,駿順公司所屬清除車輛售出前未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且該公司放棄陳述意見,爰此,本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裁處。 四、以上內容經駿順公司人員確認無誤。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1-10
(2023-11-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限於113年1月30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限改日期:113年01月3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10075
事由:駿順通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800-Q9車輛於112年11月14日6時28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中突堤入口,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限2024-0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23
(2023-08-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2年12月29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110183
事由:車輛KLE-6251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30
(2023-07-1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104000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不須改善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24
(2023-07-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2年11月3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102780
事由:車輛678-ZF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23
(2023-07-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2年11月3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102741
事由:車輛KLE-6162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28
(2023-06-14)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93878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不須改善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21
(2023-06-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2年10月3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90131
事由:車輛KLB-3998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11
(2023-04-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2年8月1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70031
事由:車輛KLE-6251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11
(2023-04-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2年8月1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70037
事由:車輛108-HR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14
(2023-04-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2年7月1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60077
事由:車輛KLE-6162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13
(2023-04-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2年7月1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60055
事由:車輛678-ZF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9-12
(2020-06-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1-090002
事由:貴公司111年7月15日來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變更,案附廢棄物清除設備清冊,惟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車籍查詢系統,發現貴公司車輛(車號00-000)已於109年6月2日報廢,另二車輛(車號000-00及00-00)已分別於109年10月14日、110年4月28日過戶「00通運企業有限公司」,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將貴公司之清除車輛報廢、過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8-31
(2022-07-07)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1-080013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牌:61-FX)於111年7月7日14時41分左右,行經本縣東石鄉61號快速道路(嘉義段),該車輛掉落汙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07
(2018-01-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9-050004
事由:貴公司108年12月25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暨展延,經查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系統,貴公司專責人員戴陳00,107年1月25日登記為進0億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顯未專任於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19
(2019-11-27)
臺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7款
文號:41-108-120097
事由:所屬﹝車號:31-Y3﹞駕駛人於臺東市豐原大橋下涵洞旁隨地便溺影響環境衛生。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26
(2019-07-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08-110037
事由:本局108年10月9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及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KLC-9791)於7月載運燃煤飛灰(R-1106)及燃煤底灰(或含燃媒飛灰之底灰)(R-1107),惟上開清運車輛即時追蹤系統GPS故障無法即時修復,未先以書面報備並於故障排除後二日內上網補齊資料(異常聯單數共計2張,如附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十五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15
(2013-10-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03-040005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4-04-15
(2013-10-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03-040006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3-11-04
(2013-08-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
文號:44-102-11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12
(2013-05-15)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8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文號:21-102-070035
限2013-08-25前改善
待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8-07
(2012-07-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並限於101年8月31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完畢,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1-080135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4-12
(2011-12-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01-04001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