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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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2024-04-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050032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煤加熱程序(含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操證字第:H7247-00;燃證字第:371-00)操作許可證,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4月26日至貴公司(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進行鍋爐排放管道P401稽查檢測,檢測項目為粒狀污染物,當日稽查時污染源蒸氣鍋爐(E402)運作中,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為113 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30 mg/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 |
否 |
限2024-09-30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8-19 (2022-03-2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080016 事由:貴公司從事染整業,領有本府核發「熱媒加熱程序(含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271-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熱媒鍋爐(E401)及蒸氣鍋爐(E402)污染源運作中,惟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編號:A403)壓降值10mmH2O,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應為50~150mmH2O),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否 |
限2022-05-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07 (2017-05-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80008 事由:貴公司熱定型機(E102)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收集管道間有多處破洞,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操作,以密閉方式收集粒狀污染物。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2-31 (2015-11-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120027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4-09 (2015-02-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40011 |
否 | 不須改善 |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1-05-23 (2011-03-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0-050092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5-23 (2011-03-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0-050093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5-11 (2011-03-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0-050054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理由不備,廢液貯存代碼繕寫有誤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1-05-11 (2011-03-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0-050055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理由不備,廢液貯存代碼繕寫有誤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1-05-10 (2011-03-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勒令停工限改日期:100年08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0-050006 |
否 |
限2011-08-10前改善 待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5-10 (2011-03-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勒令停工限改日期:100年08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20-100-050007 |
否 |
限2011-08-10前改善 待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9-24 (2010-08-2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10月07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090042 |
否 |
限2010-10-07前改善 待改善 |
8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