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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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1 (2022-03-1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1-040002 事由:查貴公司於臺中市大雅區大楓里前村東路從事金屬加工,本局於111年3月12日查獲貴公司人員清洗器具未妥善收集清洗液,棄置於廠外溝渠致污染水體屬實,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4-17 (2014-02-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並限於103年05月15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3-040205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