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億營造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4578441
企業名稱: 德億營造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德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0-09
(2024-09-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100012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茄明段327地號等4筆土地承造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7日派員至永安橋巡視,目視茄苳溪有一涵管正排放黃泥廢水,經查貴公司將工區筏基內之廢水抽至工區外道路側溝排放,惟筏基沉澱效果不佳,該股黃泥廢水排放於道路側溝並續流至茄苳溪,造成明顯色差及污染,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茄苳溪)。
不須改善 8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5-17
(2024-04-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3-050293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茄明段327地號承造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起造之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4月27日13時51分至現場勘查,稽查時現場灌漿作業中,於周界聽得動力機具運轉噪音聲響,該行為已產生施工噪音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12年11月1日府環噪字第1120297237號公告之說明第四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平日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與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及晚上六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以手持工具或動力機械等方式,從事吊掛、裝載、卸料、搬運、敲擊、鑽孔、鋸切、釘合、打磨或其他產生施工噪音之行為」。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09
(2023-09-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110070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茄明段327地號等4筆承造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起造之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26日23時20分至現場勘查,稽查時灌漿機具作業中,於周界聽得動力機具運轉聲響,該行為已產生施工噪音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09
(2023-09-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110071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茄明段327地號等4筆承造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起造之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26日23時20分至現場勘查,稽查時灌漿機具作業中,於周界聽得動力機具運轉聲響,該行為已產生施工噪音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稽查人員現場責令立即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27日1時17分前往該址稽查,現場仍未停止作業,皆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告發。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21
(2023-05-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2-090025
事由:明顯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16
(2023-07-31)
*違規情節重大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2-080020
事由: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八德區茄明段327地號等4筆-「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31日派員至永安橋旁涵洞勘查,見有黃泥色廢水排放情形,經循水路上游追查,查獲貴工程作業產生之黃泥色廢水原係經由沉澱槽3座處理後排放,惟地勢高低問題,導致黃泥廢水未進沉澱池,直接排放至工區外人行道下方溝渠,續流至茄苳溪造成明顯色差,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不須改善 19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16
(2023-05-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2-060022
事由: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八德區茄明段327地號等4筆-「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16日派員至永安橋旁涵洞勘查,見有黃泥色廢水排放情形,經循水路上游追蹤,查獲貴工程工區內有直徑約10公分小洞口排入黃水於地底下,經查係打樁作業震動過大,導致工區擋土支撐破裂,造成黃泥廢水沿道路側溝排放至茄苳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不須改善 8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31
(2023-04-2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2-050032
事由: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八德區茄明段327地號等4筆-「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28日派員至永安橋旁涵洞勘查,見有黃泥色廢水排放情形,經循水路上游巡查,查獲貴工程工區內有直徑約10公分小洞口排入黃水於地底下,經查係打樁作業震動過大,導致工區擋土支撐破裂,造成黃泥廢水排放至茄苳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不須改善 5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3-28
(2023-03-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30045
事由: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2月17日府都建施字第1120041217號及112年3月8日府都建施字第1120053084號函表示,貴事業承攬德喜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1)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0016號]已於112年1月19日先行動工,其工程進度達0.01%,惟本局於112年3月14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遲於112年2月7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1-19
(2022-06-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010071
事由:貴公司於桃園市桃園區同安段1868地號等3筆地號承造集合住宅、店鋪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6月1日22時35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水泥車及壓送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1-19
(2022-06-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010072
事由:貴公司於桃園市桃園區同安段1868地號等3筆地號承造集合住宅、店鋪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6月1日22時35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水泥車及壓送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稽查人員已現場責令立即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1日23時5分前往稽查,現場仍未停止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按次處罰。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1-19
(2022-06-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010073
事由:貴公司於桃園市桃園區同安段1868地號等3筆地號承造集合住宅、店鋪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6月1日22時35分、23時5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水泥車及壓送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稽查人員已現場責令立即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1日23時35分前往稽查,現場仍未停止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按次處罰。
不須改善 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1-19
(2022-06-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010074
事由:貴公司於桃園市桃園區同安段1868地號等3筆地號承造集合住宅、店鋪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6月1日22時35分、23時5分、23時35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水泥車及壓送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稽查人員已現場責令立即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2日0時5分前往稽查,現場仍未停止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按次處罰。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13
(2021-11-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11-040043
事由:查貴公司將產出之廢棄物(廢木材棧板,D-0701)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2-24
(2021-10-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1-020011
事由:工區外有明顯胎痕,污染道路路面。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25
(2021-03-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10-050200
事由:公司於本市蘆竹區河底段7地號等12筆地號土地從事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0日派員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5.2分貝,未符合營建工程第三類日間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2192),限期於同年3月11日17時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再於同年3月25日派員前往複查,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9.0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
不須改善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7-25
(2012-07-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7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1-070365
限2012-07-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