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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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2023-11-0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4-010753 事由:IDJ-299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2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3-19 (2018-04-1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750000元整,本府於107年12月5日以府授環水字第1070419512號書函附裁處書(編號:30-107-110007)處貴公司全部停工及環境教育講習8小時,並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3月18日環署訴字第1080003070號訴願決定書決定應予維持在案,爰本次不另處全部停工及教育講習。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8-030024 事由:查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文件)即逕行排放羽毛洗滌作業廢水至地面水體,經採排放口水樣送驗,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濃度為527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0mg/L)16.6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7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11-21 (2018-04-1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0元整,並於文到日起立即全部停工。
貴公司倘欲從事廢(污)水產生製程作業,請依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申辦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俟取得後始得作業。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7-110007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3月18日環署訴字第1080003070號訴願決定書決定如下: 罰鍰部分應另為適法處分。 全部停工及環境講習部分應予維持。 事由:未依規定取得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文件)即逕行排放羽毛洗滌作業廢水至灌溉溝渠,經採排放口水樣送驗,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濃度為527mg/L,超過放流水標準為30(mg/L)16.6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是 部份撤銷,部份駁回,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不須改善 |
1,050,000 不須繳納 |
2018-07-05 (2018-04-1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0元整,貴公司倘欲從事廢(污)水產生製程作業,請依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申辦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俟取得後始得作業。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7-07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案件廢止,暫緩開立 事由:未依規定取得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文件)即逕行排放羽毛洗滌作業廢水至灌溉溝渠,經採排放口水樣送驗,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濃度為527mg/L,超過放流水標準為30(mg/L)16.6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1,050,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