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4703052
企業名稱: 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09-23
(2019-08-27)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09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本案依遠雄人壽公司以上所陳,堪屬有理由,爰擬依法以承造人(英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為處分相對人。
事由:(一)工地周界(第6條):圍籬未著地面,記缺失4點。(二)物料堆置(第7條):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以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二、拍照存查。
限2019-10-23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9-04-09
(2019-02-27)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8-040001
事由:開發單位未依101年8月環說書定稿本第審5-1頁所載內容切實執行:承諾提供附近數所學校分別為頭前國中、昌平國小、中平國中及中信國小等四所學校教學使用,優惠價格為定價五折,並於契約書中明定之。
限2019-07-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01
(2017-06-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6-090001
事由:本市樹林區大學段二小段88地號1筆土地開發案現場,位於學勤路458號地上1樓現況,立有「費曼文理短期補習班」招牌,並營運中,其類別與環說書件定稿本內容未符。
限2017-10-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06
(2017-02-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
文號:23-106-030002
事由: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
限2017-03-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3-18
(2014-12-1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4-030002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8-11
(2014-07-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8001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0-11
(2012-07-26)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1-100005
陳情或撤銷結果:案件廢止,原處分主體有誤非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應為遠雄凱旋門管理負責人
不須改善 120,000
不須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