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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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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7 (2017-05-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60045 事由:貴公司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代碼:410001)所產出之營建混合物(代碼:R-0503)於104年12月至105年2月申報量分別為21.92噸、21.92噸、21.93噸,已逾最大月產出量9.81噸,惟貴公司遲於106年4月7日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