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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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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2025-10-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4-100044 事由:貴公司係承攬水利局小港區污水接管工程,將開挖之土方、瀝青刨除料及廢混凝土塊暫置於小港區坪北段437地號,因未設置防止雨水滲入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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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2 (2023-12-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3-010014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2年12月29日22時20分前往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該時段進行營建工程道路刨鋪作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核准於該時段施工之許可文件,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