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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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6 (2022-08-1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文號:20-111-080021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證號:H6326-01號」操作許可證,屬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6日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惟與本府勞動檢查處確認,貴公司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陳○○亦設置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有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及所定專責(任)人員之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22-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1-17 (2021-09-2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110009 事由:貴廠係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326-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廠許可證僅核准11台鑽孔機(E011),惟現場除原有11台鑽孔機外,另增設1台鑽孔機及蝕薄銅作業區(機台設備均作業中),貴廠未經核准增設污染源機台並作業,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否 |
限2022-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5-13 (2019-03-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09-050018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3月26日至現場稽查,貴事業專責人員呂學進於107年派駐大陸,貴事業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設置代理人且以書面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第21條第2項所訂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暨同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3-18 (2019-04-2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9-030056 事由:鑽孔區產出之廢尿素板(廢棄物代碼:D-0299)及廢木漿板(廢棄物代碼:D-0799),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進行處理。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3-18 (2019-04-2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030057 事由:廢尿素板(廢棄物代碼:D-0299)及廢木漿板(廢棄物代碼:D-0799),混入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廢棄物代碼:E-0221)委託環塑股份有限公司清除,惟清除前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書。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3-17 (2019-04-2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30054 事由:鑽孔作業區產出之廢尿素板(廢棄物代碼:D-0299)及廢木漿板(廢棄物代碼:D-0799),惟查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未有登載產出廢尿素板(廢棄物代碼:D-0299)及廢木漿板(廢棄物代碼:D-0799)。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3-17 (2019-04-2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30055 事由:107年1月至108年3月廢棄物申報資料,皆未有申報廢尿素板(廢棄物代碼:D-0299)及廢木漿板(廢棄物代碼:D-0799)產出、貯存,未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情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1-09 (2016-11-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106-01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27,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8-22 (2016-07-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80036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