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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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1 (2020-08-1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80030 事由:貴公司承攬本縣「白崇伸店鋪拆除工程(本縣員林市三和里大同路一段250號(即員林市地政段664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尙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案經本局於109年8月12日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於107年6月4日動工施作。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