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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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6 (2023-09-01)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 文號:40-112-100080 事由: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車輛或其他運送工具於清除過程中,事業廢棄物飛散、濺落、溢漏、惡臭擴散、爆炸等污染環境情事。(車號:K*A-0*5*,廚餘污水溢漏污染路面)(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0-16 (2023-09-11)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 文號:40-112-100081 事由: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車輛或其他運送工具於清除過程中,事業廢棄物飛散、濺落、溢漏、惡臭擴散、爆炸等污染環境情事。(壓縮車溢漏污水污染路面)(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7-03 (2023-04-18)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70055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7-03 (2023-04-18)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70058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6-23 (2023-04-17)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60585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8-11 (2022-08-02)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0-111-080037 事由: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 (車號:K*-*2,壓力管[約2公尺]6支,消防帶,花土,塑膠管,鐵件,PVC管共30公斤以上,保特瓶,鐵鋁罐,玻璃瓶共計90支以上,未依相關回收清除處理規定清除處理)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4-12 (2022-03-18)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 文號:40-111-040025 事由: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車輛或其他運送工具於清除過程中,事業廢棄物飛散、濺落、溢漏、惡臭擴散、爆炸等污染環境情事。 (污水溢漏污染路面,車號:K*-*7)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16 (2022-01-29)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4-111-020003 事由:清除廢棄物者,未隨車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車號:K**-***2)(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1-08-31 (2021-03-1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4-110-080063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2997)載運廢棄物(一般垃圾,廢棄物代碼︰H-0001),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1-06-09 (2021-05-10)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40-110-060012 事由: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車號K*G-1*32載運玻璃、鐵件及電器等,上述合計重量超過30公斤以上,另保特瓶鐵鋁罐210支以上,未依相關回收清除處理規定清除處理。)(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