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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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1 (2022-05-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1-100031 事由:貴公司於桃園市楊梅區大金山段大金山小段71-3地號等24筆土地承攬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5月27日派員至該址稽查,查工地產生之黃泥水經沉砂池沉澱後排放,惟因當日大雨,工地地下室雨水滿溢將沉砂池淹沒,故沉砂池未有沉澱效果,導致黃泥色廢水排放至道路側溝,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溝渠)。 |
否 |
限2022-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5-04 (2022-03-29) |
桃園市政府環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1-050035 事由:新建工程之工地內泥水不慎溢漏污染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