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5627031
企業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0-14
(2024-07-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13-100001
事由:本局於113年7月4日派員至貴處供水系統內之直接供水點(鹽新前7:高雄市鹽埕區大公路47號)採取飲用水水樣檢驗,檢驗結果大腸桿菌群36 CFU/100 mL,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所定之最大限值6 CFU/100 mL,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本局於113年7月4日派員至貴處供水系統內之直接供水點(鹽新前7:高雄市鹽埕區大公路47號)採取飲用水水樣檢驗,檢驗結果大腸桿菌群36 CFU/100 mL,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所定之最大限值6 CFU/100 mL,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
限2024-11-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06
(2023-02-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12-060001
事由:本局於112年2月7日上午8時15分派員至貴處供水系統之直接供應點:三7(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326號)採飲用水水樣檢驗,檢驗結果其總溶解固體量535 mg/L,不符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所規定之最大限值500 mg/L,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
限2024-01-06前改善
待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1-12
(2022-12-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2-010531
事由:排氣閥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01
(2021-04-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10-11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稽查採樣或檢測程序有瑕疵,原處分有疏失_稽查採樣程序有瑕疵
事由:本局於110年4月21日派員至貴處澄清湖淨水場(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進行清水採樣(樣品名稱TTW-O13,樣品編號H1100421204),水質檢驗結果其溴酸鹽0.017 mg/L,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所定之最大限值0.01 mg/L,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
限2021-12-03前改善
不須改善
60,000
不須繳納
2021-03-11
(2021-01-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10-030003
事由:本局於110年1月19日派員至貴處供水系統內之直接供水點:鼓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83號)採飲用水水樣檢驗,檢驗結果其總溶解固體量506 mg/L,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所定之最大限值500 mg/L,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
限2021-04-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3-11
(2021-01-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10-030002
事由:本局於110年1月20日派員至貴處供水系統內之直接供水點:苓1(高雄市苓雅區五權街226號)採飲用水水樣檢驗,檢驗結果其總溶解固體量507 mg/L,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所定之最大限值500 mg/L,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
限2021-04-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3-08
(2020-09-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10-030001
事由:本局於109年9月21日派員至該處供水系統內之直接供水點(茂林1:高雄市茂林區茂林巷1之1號)採取飲用水水樣檢驗,檢驗結果其大腸桿菌群11 CFU/100 mL,不符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所定之最大限值6 CFU/100 mL。
限2021-04-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21
(2021-01-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011402
事由:排水排氣閥箱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09
(2020-05-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09-120001
事由:本局於109年5月25日派員至飲用水自來水用水端高雄市六龜區光復路297號,採取水樣進行水質檢測,檢測結果,總硬度372毫克/公升,已逾飲用水水質標準最大限值300毫克/公升之規定。
限2021-01-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09
(2020-05-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09-120002
事由:本局於109年5月25日派員至飲用水自來水用水端高雄市六龜區民治路9號,採取水樣進行水質檢測,檢測結果,總應度370克/公升,已逾飲用水水質標準最大限值300毫克/公升之規定;另總溶解固體量506毫克/公升,亦逾飲用水水質標準最大限值500毫克/公升之規定。
限2021-01-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22
(2020-08-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9-091221
事由:消防栓排氣閥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29
(2019-01-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
文號:31-109-05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案件廢止,本案既有採樣期間不符飲用水水質標準第7條第1項規定之程序上暇疵,相關數據不得作為處罰之依據,且經鈞長批示:「請依法制秘書意見卓辦。」本案奉鈞長核可,本案不予處分。
事由:本局108年1月2日派員至貴處鳳山給水廠(高雄市小港區天池路1號)採取飲用水自來水水源原水水樣檢驗,檢驗結果,總有機碳149(mg/L),不符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第5條所定之標準限值4(mg/L),另本局分別於同年2月26日總有機碳0.7(mg/L)、3月13日0.5(mg/L)、4月2日0.6(mg/L)、4月17日1.1(mg/L)、5月6日0.3(mg/L)以上6次平均仍超出標準值4(mg/L),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0
不須繳納
2020-05-20
(2020-03-03)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09-050001
事由:檢驗結果濁度10NTU 、鐵0.337mg/L未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濁 度2NTU、鐵0.3mg/L之限值
限2020-06-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20
(2020-03-05)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09-050002
事由:檢驗結果色度 15鉑鈷單位,未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色度5鉑鈷單位之限值
限2020-06-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24
(2019-01-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第5條
文號:31-108-10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適用法令錯誤,違反飲用水條例第6條第1項及飲用水水源標準第5條規定,應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1條裁處,而不是第24條裁處。
事由:案經本局108年1月2日派員至貴處供水系統內之直接供水點(高雄市小港區天池路1號)採取飲用水水樣檢驗,檢驗結果中總有機碳149(mg/L),不符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第5條所定之標準限值4(mg/L),本局另分別於同年2月26日總有機碳0.7(mg/L)、3月13日0.5(mg/L)、4月2日0.6(mg/L)、4月17日1.1(mg/L)、5月6日0.3(mg/L)以上6次平均仍超出標準值4(mg/L),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不須繳納
2019-05-17
(2019-02-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
文號:31-108-05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稽查採樣或檢測程序有瑕疵,撤銷原處分,並不再另為處分
事由:案經本局於108年2月25日派員至貴處供水系統內之直接供水點(鹽新前1:自強二路43號)採取飲用水水樣檢驗,檢驗結果其中大腸桿菌20 CFU/ml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所定之標準限值(6 CFU/ml),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不須繳納
2018-04-09
(2018-01-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文號:40-107-040014
事由:案係貴處106年12月11日申請水質課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展延1年,經本局107年1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處水質課環境檢驗測定服務作業程序(製程代碼:710001)產出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代碼:C-0119)、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代碼:C-0301),自105年11月3日產出後即貯存於廠內,貯存期限已逾一年(106年11月3日)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23
(2017-09-04)
督察總隊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7-030001
事由:本署於106年9月4日辦理「澎湖縣海水淡化廠新建工程暨擴建計畫」案環境影響評估監督,發現開發單位未能於期限內辦理106年第1季之噪音振動及海域水質調查,與本案第3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所載之環境監測內容不符,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8
(2017-08-03)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06-090001
事由:位於屏東縣新園鄉港西村南興路685號之自來水直接 供水點,經本府於106年8月3日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濁度 2.5NTU,未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所訂2NTU之限值。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17
(2016-11-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6-010006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2-01
(2016-10-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12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訴願決定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既有可議,自無由維持,應予撤銷,爰將原處分撤銷,以符法制。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5-11-27
(2015-10-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自本裁處書送達翌日起2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04-110002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26
(2015-04-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04-09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訴願無理由,駁回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2-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03-030001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0-09
(2013-08-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02-100002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0-09
(2013-08-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02-100003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4-29
(2013-03-14)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02-050001
限2013-05-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1-10
(2012-04-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2-011801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1-01
(2012-04-16)
督察總隊 主旨:罰鍰新臺幣547751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1-100002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547,751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9-14
(2012-02-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1-092716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9-06
(2012-03-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1-091318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2-17
(2011-08-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1-023063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2-14
(2011-11-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依101年1月12日巡查紀錄,該工程已完工,不另限期改善。限改日期:101年03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020003
限2012-03-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2-20
(2010-10-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5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11月09日。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099-120016

訴願駁回
限2010-11-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8-17
(2010-07-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9月10日。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099-080002
限2010-09-10前改善
待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1-28
(2009-12-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099年02月28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9-010007
限2010-0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11-16
(2009-10-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098-110001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翁公園給水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8-30
(2023-03-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2-080033
事由:貴廠112年3月31日線上申請廢棄物專責技術人員變更,案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發現貴廠廢棄物專業技術人○○112年3月10日離職,惟貴廠未於15日內(112年3月25日前)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馬公海水淡化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07-08
(2019-04-25)
澎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文號:40-108-070001
事由:1、本署108年4月25日派員督察,旨揭淡化廠未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產出事業廢棄物「含汞廢液(C-0101)」,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2、另該廠實驗室產出之「含汞廢液(C-0101)」,自105年5月12日貯存約22.2公斤,迄督察時貯存已逾1年,且未向貴府申請延長,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1-18
(2014-10-01)
澎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罰鍰新臺幣拾伍萬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3-120001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2-24
(2014-01-27)
澎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罰鍰新台幣壹拾貳萬元整 處環境教育講習4小時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3-020001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水質課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8-04-02
(2018-01-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040004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開立裁處書40-107-040014
事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不須繳納

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成功淨水場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8-03-27
(2018-01-09)
澎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3條
文號:30-107-040001
事由:污泥濃縮池中污泥置於曬乾床旁場外空地曬乾
限2018-05-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27
(2018-01-09)
澎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3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30-107-040002
事由:廢水處理設施單元及管線皆未清楚及正確標示其名稱與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放流水進入水體處及其周圍環境可見其污泥沉積未予清除(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63條)
限2018-04-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19
(2018-01-09)
澎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30001
事由:本署於107年1月9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場將污泥濃縮池中污泥置於曬乾床旁場外空地曬乾、廢水處理設施單元及管線皆未清楚及正確標示其名稱與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放流水進入水體處及其周圍環境可見其污泥沉積未予清除,上述未依登記事項運作及未採行水污染防治相關措施等情事,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63條規定;另發現其未正確申報無機性污泥之產出及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0-09
(2014-08-01)
澎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罰鍰新臺幣柒萬元整 處環境教育講習2小時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3-100001
不須改善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鳳山給水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4-05-23
(2013-11-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03-050016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坪頂給水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2-10-18
(2012-04-16)
督察總隊 主旨:罰鍰新臺幣547751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1-10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處分書記載錯誤,南區督察大隊所送稽查單所載之行為人與本案行為人不符。
不須改善 547,751
不須繳納

台灣省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澄清湖給水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2-08-08
(2011-11-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1-081461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6-14
(2011-11-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1-061593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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