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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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01 (2016-06-15)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5年11月4日前),檢具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並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5年11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100001 |
否 |
限2016-11-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8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6-21 (2016-04-2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5年8月5日前),檢具恢復原許可操作或申請辦理許可變更等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05年08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5-060008 |
否 |
限2016-08-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4-10 (2015-11-1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命貴公司於105年4月29日前,檢具自104年11月18日起自提報日止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等紀錄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依法按次裁處。限改日期:105年04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文號:30-105-040008 |
否 |
限2016-04-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