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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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1 (2019-06-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8-070001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4日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高雄機場分關,會勘貴公司報運進口「METAL ALUMINUM SCRAP FOR SHREDDING」一批(報單號碼:BF/08/355/95907),經查驗結果該項貨品多為廢電腦產出之含PC電路板硬碟、廢電子零組件,螢幕外殼等有害事業廢棄物,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9-06-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8-31 (2012-03-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1-086800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