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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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6 (2022-08-0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1-100006 事由:111年8月8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前往貴公司(二廠)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二廠)領有預拌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787-04號),督察時發現該預拌混凝土拌合程序設有4套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空氣污染防制設備(A001-A004),依核發之許可內容,集塵器壓降應每日記錄1次,惟查貴公司(二廠)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屬未依核發之許可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否 |
限2022-10-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