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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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2019-09-1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治法第63條 文號:20-108-120019 陳情或撤銷結果:None 事由:貴公司所屬從事塑膠粒押出成型程序作業中,查107年度產能為1,080.83噸,已達1,000公噸/年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塑膠押出成型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是 訴願不受理 |
限None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