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4-06-11 (2024-04-16)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60064 事由:貴屬車輛(車號:279-SR),行經本市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該車輛違反日(未於前6個月內排煙檢測合格或未取得有效自主管理標章)。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2-16 (2019-09-1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治法第63條 文號:20-108-120019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經空品科重新審視佐證資料後撤銷,另處違規主體 事由:貴公司所屬從事塑膠粒押出成型程序作業中,查107年度產能為1,080.83噸,已達1,000公噸/年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塑膠押出成型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是 訴願不受理 |
限None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2-16 (2019-09-11) |
新北市 |
主旨: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治法第63條 文號:20-108-120020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經空品科重新審視佐證資料後撤銷,違規主體另處 事由:貴公司所屬從事塑膠粒押出成型程序作業中,查107年度產能為1,080.83噸,已達1,000公噸/年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塑膠押出成型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是 訴願不受理 |
不須改善 |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