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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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2 (2022-07-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1-080021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三民段282地號從事店鋪、辦公場所、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7月1日派員稽查,該工程正進行開挖階段,稽查時查視該工程沉砂池(DP3)內有多餘管線(2條)及抽水馬達(1台),與核准之削減計畫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4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5-12 (2022-04-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0-111-050011 事由:稽查時至該公司店鋪、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查看,該公司領有本府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該工程現階段為整地至地下工程階段,依核准之削減計畫內容應設置沉砂池5座,DP1-DP4為塑膠圓桶(直徑2.5M、高1.24),DP5為長方型集水坑(長9M寬8.7M高1.5M),惟現場尚未設置沉砂池,與核准之削減計畫不符,該公司未依核准之削減計畫實施,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現場限該事業於4月25日前完成改善。 |
否 |
限2022-04-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