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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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2023-03-3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92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3-100025 事由:貴公司所起造之「皇翔建設新莊文德段508地號等49筆新建工程」,領有本局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稽查時工區作業中,現場查獲連續壁工程穩定液之廢水未依規定導入棄土坑而溢流至公共排水溝,核屬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據以實施。 |
否 | 不須改善 |
29,25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0-22 (2023-03-3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3-100026 事由:貴公司所起造之「皇翔建設新莊文德段508地號等49筆新建工程」,領有本局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稽查時查獲現場沉砂池未有清理、維護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3-23 (2021-12-1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1-030747 事由:貴公司將廣告物(皇翔PARK)放置於地面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5-11 (2020-12-2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050382 事由:貴公司為土地所有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草長逾50公分,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5-11 (2020-12-2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050383 事由:貴公司為土地所有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草長逾50公分,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3-23 (2020-12-0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031009 事由:貴公司將廣告看板(皇翔PARK)放置於人行道,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27 (2020-03-2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9-071039 事由: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人行道,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9-20 (2017-03-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90019 事由: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 |
不須改善 |
60,000 不須繳納 |
2015-08-06 (2015-06-0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0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4-080001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15-10-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4-27 (2015-04-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3月27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4-040020 |
否 |
限2015-03-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5-06 (2014-04-0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1項 文號:10-103-05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7-15 (2013-06-0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0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2-070001 |
否 |
限2013-10-22前改善 待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4-21 (2010-02-0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4月2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099-040017 |
否 |
限2010-04-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