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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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6 (2017-03-17)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3條,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9條 文號:34-106-070001 事由:環保局於106年3月17日查獲貴公司運作毒性化學物質『二甲基甲醯胺』之容器未依規定標示中文名稱、危害圖示、危害成分及警示語等;『二異氰酸甲苯』之貯存場所未依規定設置公告版。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4-24 (2014-02-17)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4-103-04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