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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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9 (2022-07-12)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1-080004 事由:貴公司位於本縣太保市之嘉義廠,從事金屬沖壓加工;本縣環境保護局於該廠下游處執行水質監測,於111年7月12日發生數值異常,隨即至現場巡查,後於該廠廠外排水溝採集水樣檢驗,其檢驗結果為pH值介於2左右,當日(111年7月12日)進廠稽查於廠內廢水處理設備之放流槽內採集水樣檢測pH值為1.72、溫度為30.9℃、導電度為6,230μS/cm;其該廠從事脫脂作業且製程中有產生作業廢水,依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認定,係屬金屬表面處理業,該廠將製程所產生之廢水逕行排放至廠外地面水體且經查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 |
否 |
限2022-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