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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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2024-01-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期貴公司於113年3月20日前完成改善,如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3-030001 事由:本局於113年1月15日11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作業產生之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排放於溝渠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限2024-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7-11 (2023-05-0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2-070007 事由:本局於112年5月5日18時1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清理廠內豆渣(植物性殘渣,廢棄物代碼:R-0120)過程中因收集管道未妥善管理致豆渣污染周邊路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3-03 (2021-12-2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1-030303 事由:貴公司(地址:臺中市太平區永平路二段337號)從事食品製造業,本局於110年12月27日12時34分派員前往上述地點稽查,查獲貴公司廠外水溝有白色污染物殘留痕跡致影響環境衛生,續查係貴公司製程殘渣所致,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否 |
限2021-12-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8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01 (2020-02-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1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9-040001 事由:現場查獲作業產生之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行排放於溝渠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限2020-03-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0-23 (2019-09-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本案違規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08年12月2日前完成改善。
限改日期:109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8-100099 事由:排放口採集水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392mg/L(標準值:30mg/L)、生化需氧量為656mg/L(標準值:30mg/L)及化學需氧量為1,540mg/L(標準值: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限2020-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0-21 (2019-09-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100023 事由:豆渣流至周界外溝渠致豆渣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否 |
限2019-09-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