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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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2023-11-3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13-040005 事由:案係000年00月0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業務二組、報關行(00000有限公司,經貨主貴社委託處理)等人員至高雄港第63號碼頭,會勘貴社報運進口USED PRINTER PARTS貨物一批(報單第00/00/000/BD000號),經查驗現場以紙箱盛裝舊的印表機墨水匣(廠牌為惠普HP)計有2箱,經檢視墨水匣均已使用過,且部分廢墨水匣內有殘餘墨水污染外殼情形,判定該批貨物屬廢棄物,非屬環保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社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惟經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於110年9月10日責令貴公司限期退運,惟案貨迄今仍未退運出口,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24-02-26 (2023-04-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文號:50-113-020004 事由:台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12年4月7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233099001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12年4月25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4-21 (2021-09-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11-040039 事由:110年9月8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業務二組、報關行(德毅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經貨主貴社委託處理)等人員至高雄港第63號碼頭,會勘貴社報運進口USED PRINTER PARTS貨物一批(報單第BE/10/438/BD001號),於集中查驗區現場查驗,現場以紙箱盛裝舊的印表機墨水匣(廠牌為惠普HP)計有2箱,經檢視墨水匣均已使用過,且部分廢墨水匣內有殘餘墨水污染外殼情形,判定該批貨物屬廢棄物,非屬環保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社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20,000 分期繳款中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