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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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2 (2022-04-06)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1-040009 事由:本案係即時追蹤系統例行自主勾稽,貴社未依規定於隔週週五(111年4月1日)以前執行111年3月20日至3月26日之GPS週確認作業,經本局111年4月6日IWMS系統勾稽查核,查有1輛清運機具(車號:KEN-0587)未於期限內完成此作業,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 |
否 |
限2022-05-15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