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106年度轄管水防道路維修改善工程

企業統一編號: 88500000
企業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106年度轄管水防道路維修改善工程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11-15
(2023-09-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文號:32-112-110002
事由:一、貴分署轄管本市七股區173縣道約19公里河道內側(七股區十分塭段R671地號)經本局執行104年度臺南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進場進行土壤污染查證作業,結果顯示七股區十分塭段R671地號採樣點DS01重金屬銅(5,170mg/kg)及DS03重金屬銅(7,730mg/kg)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400mg/kg),並經本局於105年7月5日府環土字第1050697253E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在案。二、查貴分署於110年11月12日依土污法第13條第2項規定以水六管字第11002145450號函提送旨揭場址控制計畫書,經本局於111年4月18日以環土字第1110040117號函同意核定(改善期限至112年12月18日止),另查本局於112年4月14日以環土字第1120040953號函提醒貴分署旨揭場址控制計畫書改善期限至112年12月18日止,如無法依污染控制計畫實施,應依土污法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函文本局申請變更污染控制計畫。三、本局於112年9月20日派員巡查發現旨揭計畫場址迄今仍未執行相關污染改善作業(計畫執行期程於112年7月18日至9月18日前執行土壤污染改善作業),貴分署未依所核定之控制計畫據以實施。
不須改善 2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3-11-14
(2023-09-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2-110792
事由:積水容器〈樹洞〉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04
(2023-05-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白改善完成報告書一份)。限改日期:112年08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12-070001
事由:本局於112年5月29日執行環保署下放名單稽查,發現該局辦理本市安南區「曾文溪排水分洪箱涵上游8K+420~9K+020護岸新建工程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D111D6Z159)缺失如下:1.工地周界未設置全阻隔式圍籬,扣10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網,扣10點;3.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扣10點;4.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扣10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4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限2023-08-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4-18
(2023-03-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於限改日期前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查驗並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2年06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40003
事由:本局於112年3月13日執行環保署下放名單稽查,發現該局辦理本市安南區「曾文溪排水分洪箱涵上游7K+820~8K+420護岸新建工程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D111D6Z101-1)缺失如下:1.工地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網,扣10點;2.工地出入口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且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扣4點;3.工地周界圍籬申請洗掃替代防制措施,但紀錄表未落實登載洗掃頻率,扣10點;4.營建工地車行路徑申請洗掃替代防制措施,但紀錄表未落實登載洗掃頻率,扣10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34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限2023-06-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03
(2019-12-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5條第2項
文號:32-109-020001
事由:1.臺南市政府105年12月13日府環土字第1051251468號函依土污法第15條第2項規定命六河局提出應變必要措施計畫,六河局業於105年12月13日依土污法第15條第2項規定提出應變必要措施計畫,經本局審查後106年5月15日核定並據以實施,惟該次改善經本局驗證結果土壤重金屬銅仍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2.本局業於107年9月13日請六河局提出該應變必要措施變更計畫並核定在案,惟六河局迄今仍未依所核定之應變必要措施變更計畫內容執行。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係爭裁處書及該裁處前之被告命應變必要措施函與變更計畫核定函,均有處分對象有當事人不適格與機關回避法定義務之重大違法性,係爭裁處書自有違法,訴願決定未予糾正,係有未合。原告訴請撤銷,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不須改善 200,0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1-26
(2019-10-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8-110007
事由:本局於108年10月14日執行營建工地污染稽查,發現貴局辦理本市安定區「安順寮排水滯洪池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07RMZ025),現場查核缺失如下:(一)土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扣4點;(二)工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扣10點;(三)第一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防制設施實施面積未達80%,扣4點;(四)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扣4點;(五)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致出入口髒污,扣4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6點。
限2020-0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24
(2017-10-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3-107-010005
事由:從事「阿公店溪斷面38上游段護岸防災減災工程(二工區)併辦土石標售(土石標)」,有(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3)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4)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之缺失。
限2018-02-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28
(2017-04-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6-072428
事由:積水容器(花盆、瓷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29
(2017-01-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6-03044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案經比對106年1月25日照片所呈現之樣貌,與本局第1次查獲違規時所拍攝之1月16日照片,由於無法確定2者拍攝角度及位置是否相同,故無從判斷1月25日照片中之廢棄物係1月16日已存在之舊有廢棄物,意即1月25日之存證照片均無法證明訴願人未將原查獲之違規狀態完成改善。
事由:因特殊用途,使用道路,有礙環境衛生。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1,500
不須繳納
2017-02-16
(2016-10-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3-106-020004
限2017-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03
(2016-11-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6-010001
限2017-01-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2-05
(2016-10-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5-120001
事由:貴局辦理本市關廟區「鹽水溪七甲橋下游堤防防災減災工程」(管制編號:D105RUZ002-1),經本府派員於105年10月21日執行營建工程污染稽查,發現該工地缺失如下:(一)第一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採行防制設施實施面積未逹80%;扣4點;(二)工地周界無設置圍籬或其他防制設施,扣10點;(三)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扣10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4點。
限2016-12-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6-08
(2016-05-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7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5-060002
限2016-07-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05
(2016-03-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105-050018
限2016-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1-27
(2015-10-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1月1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6條第2款
文號:23-104-110006
限2016-01-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12
(2015-09-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4-100878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5-11
(2015-03-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規定實施,缺失記點8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於104年3月26日完成改善,本局人員又於104年4月7日稽查發現未依規定改善。限改日期:104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4-050005
限2015-06-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5-07
(2015-04-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6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3-104-050004
限2015-06-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4-10
(2015-03-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5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04-040002
限2015-05-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4-10
(2015-03-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5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文號:23-104-040003
限2015-05-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3-31
(2015-01-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規定實施,缺失記點8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於104年2月8日完成改善,本局人員又於104年2月16日稽查發現未依規定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4-030020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1-20
(2014-09-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3-110003
限2014-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9-05
(2014-06-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依行政院環保署91年12月11日環署空字第0910084483F號令修正發布之「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處準則」規定。限改日期:103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3-090002
限2014-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7-31
(2014-06-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8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3-070001
限2014-08-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2-11
(2013-12-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2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0條
文號:23-103-020006
限2014-02-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10
(2013-11-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3-010012
限2014-01-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8
(2013-11-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3-010011
限2014-01-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8
(2013-11-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3-010006
限2014-01-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8
(2013-11-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3-010007
限2014-01-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8
(2013-11-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3-010008
限2014-01-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25
(2013-10-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2-110009
限2013-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20
(2013-09-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02-110008
限2013-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9-03
(2013-07-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080003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8-19
(2013-07-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02-080011
限2013-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8-15
(2013-07-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
文號:23-102-080009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處分有瑕疵
不須改善 40,000
不須繳納
2013-08-15
(2013-07-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
文號:23-102-080010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處分有瑕疵
不須改善 20,000
不須繳納
2013-08-05
(2013-06-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080003
限2013-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08
(2013-05-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060004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27
(2013-04-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2-060006
限2013-07-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10
(2013-04-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6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02-060005
限2013-06-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06
(2013-04-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2-060004
限2013-07-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5-27
(2013-03-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050009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4-08
(2013-03-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並請立即改善完成,於複查當時未改善完成,將按次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040001
不須改善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典寶溪排水鐵路橋上游段右岸整治工程併辦土石標售-工程標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4-05-14
(2014-04-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3年5月18日前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3-050001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典寶溪排水鐵路橋上游段左岸整治工程併辦土石標售(工程標)(第2次)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4-05-13
(2014-04-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3-050003
限2014-05-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五甲尾系統排水改善工程併辦土石標售(工程標)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4-03-11
(2014-01-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3-030006
不須改善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102年度高雄市茄萣區海堤環境改善工程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4-03-11
(2013-12-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另本案103年2月19日稽查確認,該工程已缺失改善完成且工程已完工,故不再予以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3-030003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後勁溪排水後續改善工程(9K+200~9K+400)併辦土石標售-工程標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4-02-20
(2013-12-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3-020001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3-11-20
(2013-10-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2-110006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開
限2013-12-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20,000
不須繳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前峰子滯洪池工程並辦土石標售-工程標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3-05-27
(2013-04-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050006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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