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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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2022-12-13)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030021 事由:1.本局於111年12月13日00時47分接獲民眾於公害陳情系統通報噪音案件。 2.經民眾提供佐證資料中,埔里鎮麥當勞(信義店)在噪音管制時間夜間22:00過後,仍在進行吊掛作業並使用電鑽及切割機產生噪音情事,致電埔里鎮麥當勞(信義店)當○○(副理)表示因吊掛空調設備至頂樓並安裝其設備,無法立即停止作業,本局人員向業者宣導噪音管理法相關規定,因於夜間時段施工作業屬實,後續將依相關規定辦理,業者表示同意配合。 3.已致電回覆陳情人辦理情形。 1.本案係依據112年12月13日環保報案中心陳情案件處理電腦管制單辦理。 2.本局於112年12月13日1時派員前往通報地點稽查結果,該址係麥當勞埔里信義餐廳被陳情污染為半夜吊掛空調設施使用動力機械操作產生噪音擾寧情形;本局人員於凌晨1時至該營業場所勘查,現場正以吊車吊掛空調設施使用動力機械操作產生明顯噪音污染情事(現場拍照錄影存證),已違反南投縣政府110年1月6日公告「南投縣噪音管制區內自夜間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止,不得從事行為-使用動力機械(含臨時發電設備)操作從事餐飲、洗染或其他商業行為規定,本案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2項第4款暨同法第23條之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3.該址營業場所之冷氣空調改善工程係委由承序工業社施作改善,施工中產生噪音污染為其他施工行為所造成情事。 以下空白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