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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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2023-10-1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0-112-110024 事由: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派員於112年10月12日18時10分到達路竹區順安路35弄1號旁空地巡查,發現有廢油污染地面及周圍溝渠之情事,經查為貴公司清運廢油不慎傾倒致污染土地及排水溝,並未依規定清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之清理,除再利用方式外,應以下列方式為之:一、自行清除、處理。...三、委託清除、處理:(一)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