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8797100
企業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台灣自來水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12-18
(2023-11-15)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2-120003
事由:貴公司屏東區管理處辦理「泰山2號井鑿井工程」,係屬 應繳納空污費工程,依法應於開工前申繳空污費,本工程 開工日期為112年8月1日,惟遲於112年11月15日方完成申 繳,逾期106日,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 ,茲依同法第74條第1項、第85條規定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 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 裁處如主旨。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2-08
(2021-12-0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
文號:31-111-020001
事由:貴處位於屏東市中正路413-10號及屏東市莊敬街2段3號之九如淨水場配水採樣點,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12月6日稽查採樣檢驗結果各為自由有效餘氯檢測值0.02毫克/公升,標準值0.2~1.0毫克/公升;總菌落數檢驗值210CFU/100 ml,最大限值100CFU/100ml)及(自由有效餘氯檢測值0.04毫克/公升,標準值0.2~1.0毫克/公升;總菌落數檢驗值190CFU/100ml,最大限值100CFU/100ml)未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條例第24 條規定,告發。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牡丹給水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2-10-01
(2011-08-22)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4-101-100001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102.1.21.環署訴字第1012298937號函撤銷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