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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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2025-06-30)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文號:42-114-080001 事由:貴公司未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蚊防治業許可執照,以蝦皮帳號(aOOOOOOO)於蝦皮購物網站刊登「新升級 抗菌除蟎噴霧 除蟎噴霧 塵蟎噴霧 防蟎噴霧除蟎噴霧日本 防塵蟎噴霧 除蟎 防蟎 除蟎蟲 除塵蟎」,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不得為環境用藥廣告。」,將依同法第48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罰鍰。 依貴公司陳述意見略以「因對相關法規認知不足所致,絕無刻意違規銷售之意圖,另於接獲主管機關通知前,已主動將該商品自網路平台下架,並暫停相關業務」。本府審查意見,其所刊登環境用藥未經環境部核准且提及產品之效能,再依行政罰法第8條規定,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本案違規事實明確,依規定處分。依貴公司陳述意見略以「因對相關法規認知不足所致,絕無刻意違規銷售之意圖,另於接獲主管機關通知前,已主動將該商品自網路平台下架,並暫停相關業務」。本府審查意見,其所刊登環境用藥未經環境部核准且提及產品之效能,再依行政罰法第8條規定,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本案違規事實明確,依規定處分。依貴公司陳述意見,「略以.....因對相關法規認知不足所致,絕無刻意違規銷售之意圖,另於接獲主管機關通知前,已主動將該商品自網路平台下架,並暫停相關業務」。本府審查意見,其所刊登環境用藥未經環境部核准且提及產品之效能,明確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加上依行政罰法第8條規定,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爰依違反環境用藥管理辦法第32條及同法第48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逕予處分裁罰新臺幣6萬元整。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