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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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5 (2022-08-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1-111-120050 事由:貴商號所有92年5月出廠的74*2-GJ號自用小貨車,本案於111年7月22日行經本市安南區台江大道二段1300號旁,經本局人員於該路段執行路攔目視判煙稽查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1年8月26日前完成改善,惟貴商號檢測期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
否 |
限2023-01-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