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華企業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9307382
企業名稱: 凡華企業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凡華企業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2-02
(2023-10-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3月29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20071
事由:車輛333-VH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0
(2023-11-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110012
事由:貴公司112年11月7日申請書敘及,位於本市大寮區河堤路3段883巷5號(本市大寮區會明段181地號)凡華企業有限公司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2年10月13日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295號拆除執照),已自行拆除,且已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管制編號E112S63021-1)在案,旨揭工程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0
(2023-11-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110013
事由:貴公司112年11月7日申請書敘及,位於本市大寮區河堤路3段883巷5號(本市大寮區會明段181地號)凡華企業有限公司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2年10月13日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295號拆除執照),已自行拆除,且已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管制編號E112S63021-1)在案,旨揭工程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21
(2023-06-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2年10月3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90132
事由:車輛KEM-0201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06
(2020-03-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7月31日前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50012
事由:貴公司於高雄市大寮區河堤路1段1286號從事玻璃用矽砂製造處理,本局人員於109年3月5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堆置場(X007、X008、X009)其堆置範圍已超出許可證核定範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06
(2020-03-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7月31日前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9-050011
事由:貴公司於高雄市大寮區河堤路1段1286號從事玻璃用矽砂製造處理,本局人員於109年3月5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該製程之污染源旋轉式乾燥爐(E004)正常操作中,其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001)亦正常啟動;惟洗滌塔(A002)及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4)未啟動,無法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另發現堆置場(X001~X003、X005~X010)灑水面積及灑水量不足且皆未覆蓋防塵網,其車行路徑於作業時間未灑水導致路面有色差;亦未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設置洗車設備,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15
(2019-05-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旨案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40039
事由:本局108年9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及無機性污泥(D-0902)108年4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08
(2017-03-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6-090029
事由: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3月6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人員,至高雄港53號碼頭,勘驗貴公司進口貨物「COPPER SLAG」乙批(報單號碼:BD/06/323/M0350),經查驗結果該批貨物為廢鐵渣(外觀為灰黑色細顆粒狀且具磁性),貴公司非屬水泥製造業,現場判定為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於輸入階段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入該批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5
(2015-12-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99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5-010021
限2015-12-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99,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2-08-17
(2012-06-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101-080007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5-11
(2011-03-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6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文號:40-100-050016
限2011-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5-04
(2011-03-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6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文號:40-100-050007
限2011-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