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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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2022-12-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090009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大業街23號從事塑膠膜袋製造程序(M01),本局於111年12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M01製程生物處理設備(A001)廢氣流量計監測儀錶故障,未維持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且其廢氣流量於111年8月1日至111年12月6日期間有多筆紀錄低於許可核定範圍(200~300Nm3/min),亦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同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2項之規定。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大業街23號從事塑膠膜袋製造程序(M01),本局於111年12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M01製程生物處理設備(A001)廢氣流量計監測儀錶故障,未維持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且其廢氣流量於111年8月1日至111年12月6日期間有多筆紀錄低於許可核定範圍(200~300Nm3/min),亦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同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2項之規定。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大業街23號從事塑膠膜袋製造程序(M01),本局於111年12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M01製程生物處理設備(A001)廢氣流量計監測儀錶故障,未維持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且其廢氣流量於111年8月1日至111年12月6日期間有多筆紀錄低於許可核定範圍(200~300Nm3/min),亦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同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否 |
限2023-10-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4-26 (2022-12-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040023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大業街23號從事塑膠膜袋製造程序(M01),本局於111年12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M01製程生物處理設備(A001)廢氣流量計監測儀錶故障,未維持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且其廢氣流量於111年8月1日至111年12月6日期間有多筆紀錄低於許可核定範圍(200~300Nm3/min),亦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同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 |
限2023-05-27前改善 不須改善 |
450,000 不須繳納 |
2016-09-05 (2016-07-2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9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