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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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1 (2022-08-1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違規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11年9月30日前提具周界異味污染物檢測合格報告送本局查驗,屆期未提具檢測合格報告者視為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90010 事由:本局會同該公司人員稽查,確認現場作業中且於周界外聞有明顯作業異味,即於周界外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其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7-17 (2018-06-2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07年8月24日以前改善完成,貴公司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本局報請查驗,屆期未檢具上開文件送本局查驗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將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70020 事由: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其檢測結果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