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宏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9546314
企業名稱: 群宏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群宏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3-13
(2024-12-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4月2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33680
事由:車輛KLC-8090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2-03
(2024-07-08)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20014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LAK-978)於113年7月8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20
(2024-11-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28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120440
事由:臺端/貴商號/貴公司所有LAK-978柴油大貨(客)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未依規定實施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合格。
限2025-0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0-23
(2024-08-0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105137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不須改善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0-18
(2024-09-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100161
事由:貴公司所有KLC-8090柴油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8-06
(2024-03-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9月1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80208
事由:車輛KLC-7828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7-19
(2024-02-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8月3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74385
事由:車輛456-H9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9-29
(2022-07-30)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1-090573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不須改善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12
(2018-10-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07-110064
事由:案經本府於107年10月26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18-G7)黑煙不透光率1.3m¯¹,超過排放標準(1.0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限2018-12-17前改善
待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0-09
(2014-09-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1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文號:21-103-100003
限2014-11-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7
(2014-02-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4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文號:21-103-030103
限2014-04-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9-02
(2013-08-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9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文號:21-102-080224
限2013-09-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