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德創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9670880
企業名稱: 嘉德創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嘉德創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8-28
(2024-07-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3-080005
事由:本局會同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7月17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由現場人員陪同查核發現,廠內貯存收受「鉛及其化合物(總鉛),廢棄物代碼:C-0102」之盛裝太空包放置於廠內原物料銹皮貯存區,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限2024-09-15前改善
待改善
36,000
尚未繳款
2024-08-28
(2024-07-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13-080006
事由:本局會同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7月17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由現場人員陪同查核發現,廠內貯存收受「鉛及其化合物(總鉛),廢棄物代碼:C-0102」之盛裝太空包外標示產源產出日期為113年4月22日,比對申報三聯單實際收受日期為113年4月22日,貴事業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處理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限2024-09-15前改善
待改善
120,000
尚未繳款
2024-04-23
(2024-02-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文號:20-113-040012
事由: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鐵合金冶煉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M01),證號:操證字第H4950-07號」,該製程需依照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進行連線。該公司於112年7月21日提送確認報告書,截至112年12月28日止,補正日數已達95日,故本府前於113年2月17日府環空字第1130043977號駁回申請,惟補正日數超過90日,核已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自治條例第11條,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不須改善 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16
(2023-09-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100023
事由:貴公司從事鐵合金冶煉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鐵合金冶煉(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 M01)(操證字第H4950-07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12日派員稽查,稽查時M01製程作業中,經查固定污染源電熱熔爐還原爐(E001)進行澆鑄作業及出渣作業時會產生大量粒狀污染物,該粒狀污染物產生後會經由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爐頂煙塵收集系統(A002)進行收集處理,稽查時查獲爐頂煙塵收集系統(A002)上方有數個破洞,經檢視壓降值為1 lnch of water,未符合許可證核定之壓降值為2~5 lnch of water。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28
(2023-07-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2-080025
事由:貴公司係從事鐵合金冶煉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鐵合金冶煉(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 M01)(操證字第H4950-07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20日18時許接獲火警通報,經派員至貴公司周界稽查,見有粒狀污染物散布至大氣情形,經查係貴公司因澆鑄作業產生之熔漿接觸水產生氣爆,貴公司因作業疏失致使氣爆發生,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未能有效收集、處理污染物,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並判定排除水蒸氣干擾之情形,造成空氣污染。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28
(2023-07-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12-080013
事由: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10桃園市廢甲處字第0145-1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處理機構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派員至貴事業稽查,未依上開許可證內容辦理事項如下:(一)氧化鋅貯存範圍逾越貯存區域至生鐵、粗銅貯存區,與許可證內容不符。(二)壓球作業區之A類廢棄物貯存範圍逾越貯存區域,與許可證內容不符。(三)銹皮貯存位置與許可內容不符。(四)廢乾電池(R-2404)貯存區貯存廢回爐料,與許可證內容不符。(五)冶煉作業區之C類廢棄物貯存區貯存廢回爐料,與許可證內容不符。(六)廢木材棧板(D-0701)貯存區貯存生鐵,又於該區域旁貯存廢回爐料,與許可證內容不符。
限2023-10-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28
(2023-07-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12-080014
事由: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10桃園市廢甲處字第0145-1號),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授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方法,除生物醫療廢棄物之廢尖銳器具及感染性廢棄物外,應符合下列規定:二、應以固定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盛裝,置於貯存設施內,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未依上開規定辦理事項如下:(一)壓球作業區之A類貯存容器外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二)冶煉作業區之C類貯存容器外未標示貯存日期及數量。
限2023-10-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28
(2023-07-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12-080015
事由: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10桃園市廢甲處字第0145-1號),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授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2項規定:「生物醫療廢棄物之廢尖銳器具及感染性廢棄物之貯存方法,除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符合下列規定…前項貯存容器及塑膠袋,除應於最外層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重量、清除處理機構名稱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外,感染性廢棄物另應標示貯存溫度。」查壓球作業區之C-05生物醫療廢棄物貯存區,貯存容器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及清除處理機構名稱,未依上開規定辦理。
限2023-10-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28
(2023-07-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2-080016
事由: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10桃園市廢甲處字第0145-1號),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授權訂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貴事業應申報收受及衍生事業廢棄物之收受、貯存、產出及處理量等相關資料,惟經本局本局於112年7月17日勾稽貴事業111年7月至112年6月期間,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為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數值未達質量平衡之事業廢棄物代碼及年月份如下:(一)C-0514於111年9月、10月。(二)C-0512於111年10月。
限2023-10-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04
(2022-12-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50012
事由:案經本局於111年12月6日派員前往本市觀音區環科路231號稽查,貴公司係從事鐵合金冶煉業,領有本府核發廢棄物處理許可證,經本局會同貴公司人員至廠內廢棄物貯存區勘查,查獲貴公司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C類廢棄物)未依規定於明顯處標示產生之廢棄物事業名稱、儲存日期、重量、成份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4-24
(2023-03-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2-040017
事由: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鐵合金冶煉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M01)」(操證字第H4950-06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2年3月29日至現場(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231號)進行稽查作業,稽查時於對面廠頂樓面向貴公司頂樓,發現有明顯粒狀物逸散並錄影存證。後會同貴公司人員現場查核時,污染源電熱熔融還原爐(E001)及後方粒狀污染物防制設備爐頂煙塵收集系統(A002)、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4)皆正常運作。貴公司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但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廠內粒狀污染物逸散至廠區周界外空氣中,且判定排除水蒸氣干擾之情形造成空氣污染,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4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8-09
(2021-09-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1-080005
事由: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0年8月~111年3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廢棄物[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C-0599)]之營運紀錄、收受聯單、貯存、處理量申報有異常情形(前月收受貯存量加收受量扣除使用量不符合當月收受貯存量),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8-09
(2022-05-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1-080004
事由: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處理許可證(證號:110桃園市廢甲處字第0145-1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處理機構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11年5月31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現場生物醫療廢棄物(C-05)以太空袋等容器盛裝堆置於一般事業廢棄物暫存區及R-2404貯存區,未依許可證內容貯存廢棄物,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8-05
(2022-05-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11-080003
事由:經本局於111年5月31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現場生物醫療廢棄物(C-05)以太空袋等容器盛裝堆置於一般事業廢棄物暫存區及R-2404貯存區之路面,無冷藏相關措施核已違反事業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2款第3目:「處理機構:不得於攝氏五度以上貯存…」。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8-02
(2022-05-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11-080001
事由:經本局於111年5月31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現場生物醫療廢棄物(C-05)以太空袋盛裝堆置於路面,未有相關標示,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6條暨設施標準第8條第2項略以:「…貯存容器及塑膠袋,除應於最外層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重量、清除處理機構名稱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6-21
(2022-06-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1-060013
事由: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鐵合金冶煉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M01)」(操證字第H4950-06號),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6月1日至現場進行稽查作業,稽查時於鄰廠頂樓面向貴公司頂樓,發現有明顯粒狀物逸散並錄影存證。後會同貴公司人員現場查核時,污染源電熱熔融還原爐(E001)未操作,後方粒狀污染物防制設備爐頂煙塵收集系統(A002)、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4)正常操作中。貴公司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但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廠內粒狀污染物經屋頂排熱扇逸散至廠區周界外空氣中,且判定排除水蒸氣干擾之情形造成空氣污染,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5-02
(2022-02-0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文號:44-111-050003
事由: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處理許可證(證號:110桃園市廢甲處字第0145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經查貴事業負責人於111年1月3日變更負責人,惟貴事業未依規定於負責人變更後30日內(即111年2月2日前)辦理許可證變更,核已違反上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2-02
(2021-08-3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0-120001
事由:一、查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鐵合金冶煉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4950-05號),需符合「鋼鐵業集塵灰高溫冶煉設施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之戴奧辛排放限值(0.4ng-TEQ/Nm3)且每年定期檢測2次,又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00年12月23日桃環空字第1000087715號函同意前述檢測頻率調整為每年檢測1次(合先敘明)。 二、再查貴公司未依前述檢測頻率執行109年2月14日至110年2月13日排放管道P001定期檢測,經本府110年5月3日府環空字第1100094741號函通知限期改善,貴公司於110年8月30日及31日進行檢測並完成申報,惟檢測結果:戴奧辛檢測濃度0.435ng-TEQ/Nm3超過上揭排放限值,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2-0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06
(2021-05-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1條之1,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0-060004
事由:二、貴事業係屬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領有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9桃廢處字第0041-5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管理辦法第31-1條暨同辦法附件二「處理機構錄影系統設置要求」管制類型第一類、甲級處理機構(物理處理者除外)之處理機構錄影系統管理要求。惟現場查核109年5月10日至109年7月20日並無紀錄存檔,未符合上開規定中「紀錄保存12個月」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4-15
(2021-03-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0-040015
事由:貴公司(管制編號:H53A0704)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鐵合金冶煉程序(含事業廢再利用或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4945-05號);查貴公司前述製程屬「鋼鐵業集塵灰高溫冶煉設施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管制對象,其污染源E001電熱熔融還原爐之排放管道P001,檢測頻率依桃環空字第100087715號函,由每半年檢測一次,修正為每年檢測一次戴奧辛濃度檢測,惟查貴公司自109年2月14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後,110年2月13日前未依「鋼鐵業集塵灰高溫冶煉設施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8條規定進行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不須改善 1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20
(2020-04-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70028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鐵合金冶煉(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4950-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4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爐頂煙塵收集系統(A002)集塵器壓降值為:1.5inch of water(許可登載範圍為:2-5inch of water),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15
(2020-02-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9-070017
事由:本局於109年2月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載運原料(焦炭)時,原料(焦炭)遭夾帶出廠外造成明顯車痕致污染廠外道路。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02
(2020-04-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70004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鐵合金冶煉(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4950-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4月2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電熱熔融還原爐(E001)產生之廢氣未以氣罩收集,逕行逸散至大氣中(許可登載收集方式為氣罩收集),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24
(2019-12-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09-040035
事由:經現場調閱2筆聯單編號(108年12月3日:R840082710801285、108年12月2日:R850058210806911)所載車輛進廠影片,分別以無法明顯辨識車號及磅秤讀數。
限2020-05-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19
(2019-03-06)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259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28-VN)未注意環境維護,車輛夾帶泥沙,致污染道路。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9
(2017-06-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
文號:20-106-070037
事由:粒狀污染物逸散出廠區外並散布於廠區外空氣中。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9
(2017-06-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070027
事由:未依規定於攝氏5度以下貯存。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1-21
(2016-10-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
文號:20-105-110035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8-19
(2016-07-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5-080045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16
(2016-04-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50015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16
(2016-04-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5-050026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6-02
(2015-04-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60004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0-27
(2014-09-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3-100049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9-01
(2014-07-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03-090001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3
(2013-11-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1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10005
限2013-11-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0-23
(2012-10-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1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1-100005
限2012-11-09前改善
待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0-16
(2012-09-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9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100005
限2012-09-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8-26
(2012-07-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1-080012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9-17
(2009-08-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098-09001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嘉德創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嘉德創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2-10-15
(2012-09-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100004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原處分開立對象錯誤…。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