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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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2024-12-0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4-030007 事由: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許可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3**-**號),稽查時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檢驗,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3.69(限值: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0-12 (2020-05-0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3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第1款 文號:30-109-100003 事由: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經查製程皮膜作業區旁有一集水井槽,未登載於許可中,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另查廠內皮膜作業清洗廢水未經廢水處理設施處理,逕以管線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至聯外大排水溝,核屬繞流排放。 |
否 | 不須改善 |
1,638,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2-06-14 (2012-05-1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6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060021 |
否 |
限2012-06-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8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