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榮企業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9808766
企業名稱: 工榮企業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工榮企業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6-04
(2022-01-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0元整,本案限期於文到翌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文號:20-114-060005
事由:查該公司領有本局105年7月27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536290600號函核發之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文件(申請編號:E1900680-01),其粒狀物目標年排放量為14,236公斤/年,惟查該公司111年及112年空氣污染物實際排放量已超出目標年排放量,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一)111年粒狀物實際排放量為20,519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6,283公斤/年。 (二)112年粒狀物實際排放量為26,841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12,605公斤/年。
不須改善 1,500,000
尚未繳款
2024-02-23
(2023-10-3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3月29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20226
事由:車輛337-Q5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4-18
(2023-03-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40012
事由:案係本局於112年3月9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工廠公示資料查詢系統登記行業別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且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登記資本額為新臺幣5百萬元,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地方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4-18
(2023-03-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40013
事由:案係本局於112年3月9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工廠公示資料查詢系統登記行業別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且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登記資本額為新臺幣5百萬元,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且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產生之廢棄物流向,惟貴公司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01
(2021-08-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文號:21-110-100003
事由:所屬337-Q5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7m-1,超過排放標準。
限2021-09-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4-20
(2015-03-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文號:21-104-040015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0-07
(2014-08-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文號:21-103-100002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工榮企業有限公司北林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7-05-17
(2017-04-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0-106-050024
事由:貴廠清除及再利用本市小港區中廍段1118-1地號所堆置之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R-1209)及電弧爐煉鋼爐還原碴(R-1210),本局勾稽聯單編號:E560078910400485,清除車輛(車號:098-T7@40-C9)於104年3月15日11時02分,自世家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除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R-1209)共42.97噸至貴廠,經查該車輛無及時追蹤系統之車機歷史軌跡,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0-02
(2014-08-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文號:40-103-10000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