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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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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3 (2018-05-2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7-070025 事由: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行為時許可證字號為「北環廢乙清字第849號」),經查於106年12月8日登記變更負責人為邱麗華(原負責人:邱麗雲),且公司登記地址變更為本市板橋區溪崑二街66巷32號(原地址:本市板橋區溪崑二街70號),惟未於變更後30日內檢具相關資料向本局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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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8 (2014-01-1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3-070038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