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弘昌企業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9823197
企業名稱: 鑫弘昌企業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鑫弘昌企業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1-08
(2023-12-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44000元整,請確實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倘再經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0-113-010015
事由: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文件者非法清除處理。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文件者非法清除處理,並遭非法棄置。
不須改善 14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1-08
(2023-12-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請確實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事業採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2款至第4款規定之方式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者,清除前應先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並應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倘再經相關環保機關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文號:40-113-010016
事由: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等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前未與受託清除及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1-08
(2023-12-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後續仍請確實依原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或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異動送本局審查,經核准後始得營運。倘再經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010017
事由: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等一般事業廢棄物委外清除處理情事與其核定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1-08
(2023-12-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後續仍請依實際營運狀況檢視申報相關廢棄物營運紀錄、產出情形、貯存情形等流向資料,倘再經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010018
事由:於111年8月至112年9月間委外清理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部分,均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其委外清除、處理情形。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25
(2023-07-26)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文號:21-112-080373
事由:自用大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法定排放標準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04
(2020-11-18)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10001
事由:經查貴公司工廠行業別為金屬製品製造業,本局於109年11月18日派員執行自主性勾稽稽查工作,現場核對貴事業製程已無產生D-1504(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現場亦無貯存D-1504(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惟貴公司工廠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自108年4月至109年3月申報貯存量為316公噸,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04
(2020-11-18)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10001
事由:經查貴公司工廠行業別為金屬製品製造業,本局於109年11月18日派員執行自主性勾稽稽查工作,現場核對貴事業製程已無產生D-1504(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現場亦無貯存D-1504(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惟貴公司工廠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自108年4月至109年3月申報貯存量為316公噸,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22
(2014-01-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10025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22
(2014-01-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10025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13
(2014-01-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檢視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與實際營運狀況,倘再有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之情形者,仍須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除計畫書異動或變更,經備查或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4-01001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13
(2014-01-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檢視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與實際營運狀況,倘再有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之情形者,仍須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除計畫書異動或變更,經備查或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4-01001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3-25
(2012-11-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102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將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C-0299)納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或依實際目前現況填報並報本局審查核准。限改日期:102年05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010032
限2013-05-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3-25
(2012-11-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102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將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C-0299)納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或依實際目前現況填報並報本局審查核准。限改日期:102年05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010032
限2013-05-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鑫弘昌企業有限公司分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7-05-22
(2016-06-1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命文到之日起全廠立即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6-050044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鑫弘昌企業有限公司工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5-01-09
(2014-12-0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另網路申報廢水處理程序、無機性污泥,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未填報部分,請於104年2月13日前來函向本局說明,如涉及變更,請一併提出變更申請。限改日期:104年02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10014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另案開立裁處書:40-104-010017、40-104-010025
限2015-02-13前改善
不須改善
60,000
不須繳納
2013-03-25
(2012-11-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2-010024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另案(裁處書字號:40-102-010023)裁處,該案係為廢清書未變更即逕行營運案件,故應以廢清書為主,非屬申報問題
不須改善 60,000
不須繳納
2013-03-25
(2012-11-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2-030023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1-15
(2012-11-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102年4月15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檢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報本局審查。限改日期:102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010023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針對鑫弘昌企業有限公司本體(非其工廠)開立裁處書(字號:40-102-010032)
限2013-04-15前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1-16
(2012-11-05)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1、限 貴公司於101年12月7日前,檢具上揭事業廢棄物清理方式之證明文件(如自行清除、處理或委託合法事業廢棄物清理業者清理合約書)過局申請查審以完成改善,屆期經本局查審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2、另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0條規定, 貴公司應與受委託人就事業廢棄物之清理及環境之改善,負連帶責任。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
文號:40-101-110002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