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9939090
企業名稱: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11-03
(2023-09-28)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應改善完成記點缺失之項目,並檢具改善後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12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2-110003
事由:彰濱廠從事水泥製造業,領有水泥製造程序(M03)操 作許可證(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620-01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28日派員前往稽查,廠區出入口設有洗車台,惟當時運輸車輛離開時未使用加壓沖洗設備沖洗輪胎或清洗車體,貴公司未依管理辦法規定「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者。」,記缺失點數10點。
限2023-12-12前改善
待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12
(2023-04-25)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2-060007
事由:貴公司於線西鄉線工北三路8號設有堆置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25日派員稽查,現場缺失計有:(一)現場 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依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沖洗車體 及輪胎,缺失點數計10點;(二)場前方道路,路面有明顯色差,缺失點數計4點,缺失點數總計14點,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
限2023-08-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1-28
(2022-10-18)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應改善完成記點缺失之項目,並檢具改善後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1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1-110009
事由:中部分公司領有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0月18日派員前往稽查,本案依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下稱管理辦法),其缺失情形有下列3項:1.第4條採設置自動灑水設備者,灑水範圍未涵蓋堆置區域,或噴灑水量及頻率不足,致堆置物未保持濕潤,記缺失點數4點。2.第6條第2款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惟有路面色差,記缺失點數4點。3.第6條第3款車輛清洗-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公私場所門口及其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記缺失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12點。
限2023-01-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7-19
(2022-04-25)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1-070017
事由:貴公司彰濱廠B-0299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貯存超過1年未清運。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9-13
(2021-03-1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提報M03製程(A206、A211、A220)防制設備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11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90005
事由:彰濱廠於本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12、18號設廠,從事水泥製造相關作業,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0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水泥製造程序(M03)操作許可證(證號:N2620-00)輸送作業區之空氣逆洗袋式集塵器(A206、A211、A220)集塵器壓降為0mmH2O,未符合許可操作範圍30~250mmH2O。
限2021-11-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9-11
(2021-03-1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提報M01製程(A110、A114、A101、A106、A207、A204、A113)防制設備操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11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90004
事由:彰濱廠於本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12、18號設廠,從事水泥製造相關作業,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0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程序(爐石粉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N2617-00號)之防制設備(A110)集塵器壓降為270mmH2O、(A114)集塵器壓降為345mmH2O、(A101、A106)集塵器壓降為0mmH2O,未符合許可規定操作範圍20~250mmH2O,(A207)集塵器壓降為470mmH2O、(A204)集塵器壓降為0mmH2O,未符合許可操作範圍30~250mmH2O,(A113)洗滌液流率表為0,未符合許可操作範圍90-108立方公尺/小時。
限2021-11-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4-08
(2021-03-0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完成記點缺失項目之改善,並檢具改善後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6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0-040003
事由:依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查缺失情形有下列3項:1.公私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採堆置於封閉式建築物內者,其建築物未符合本辦法第2條第2款規定(封閉式建築物:指有外牆及屋頂包覆之建築物,除依法設置之通風口外,其餘開口部分隨時保持關閉。),其開口未保持關閉,記缺失點數4點。2.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 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惟有路面色差,記缺失點數4點。3.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清洗)- 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公私場所門口及其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記缺失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12點。
限2021-06-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9-12
(2019-07-03)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8-090003
事由:貴公司花蓮研磨廠(花蓮縣花蓮市民心里美工七街11號)領有水泥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府環空操證字第U134-06號)。經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08年7月3日至貴公司花蓮研磨廠稽查,稽查結果於水泥製造程序M01發現製程E004、E018貯料倉倒蹋,未妥善處理散落之卜特蘭水泥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及同法第67條規定。
限2019-09-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12
(2018-03-14)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9條第1項
文號:20-108-030001
事由: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3月14日至貴公司花蓮研磨廠執行柴油含硫量稽查採樣,採樣處為貴公司花蓮研磨廠之油桶,其油中含硫量檢驗結果為57ppmw,已超過前開公告之柴油硫含量限值50ppmw。本案另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14日再次派員至貴公司花蓮研磨廠確認,貴公司花蓮研磨廠廠內所用柴油,僅供現場推土機、堆高機、挖土機等機具使用,未供其他廠內設備所用,並經貴公司花蓮研磨廠會同查核之人員確認無誤。本案未取得許可證即使用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9條第1項及第64條之規定。

訴願駁回
限2019-03-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17
(2018-01-3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20-107-120013
事由:彰濱廠於本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18號設廠,從事水泥製造相關作業,領有之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已逾有效期限(證號:府授環空煤用證字第N0052-00號,有效日期至107年1月30日止),經查貴公司107年第二季(107年4月至6月)煙煤申報情形紀錄表中,4~6月份申報使用量為397.95公噸,惟貴公司尚未取得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即進行購買及使用。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14
(2018-01-3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20-107-120011
事由:彰濱廠於本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18號設廠,從事水泥製造相關作業,領有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煤用證字第N0052-00號,有效日期至107年1月30日止),經查貴公司107年第二季(107年4月至6月)煙煤申報情形紀錄表中,4~6月份申報使用量為397.95公噸,惟貴公司尚未取得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即進行購買及使用。
不須改善 100,000
尚未繳款
2018-10-01
(2018-03-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7-100001
事由:全興廠於本縣和美鎮湖內里工東三路7號設廠,從事水泥製造相關作業,領有水泥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077-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29日派員並依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執行督察結果,查廠區內缺失情形有下列3項:(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惟有路面色差記缺失點數4點;(二)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清洗)-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公私場所門口及其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記缺失點數4點;(三)從事易致粒狀污染物逸散之製程、操作或裝卸作業-採用局部集氣系統者,未依本辦法第10條規定設置電錶、氣體流量計、壓差計、電壓錶或其他足以顯示集塵設備正常操作之監測儀錶,並依規定記錄儀錶監測項目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12點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13
(2018-03-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90006
事由:彰濱廠於本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18號設廠,從事水泥製造相關作業,領有其他金屬礦物製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工空操字第NC094-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29日派員執行督察結果,發現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程序(MO1)所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101、A-102及A-103),其操作紀錄僅記錄至107年3月20日,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應每日紀錄。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06
(2017-09-2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1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100003
事由:(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限2017-10-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17
(2017-04-25)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檢視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與實際營運狀況,倘有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之情形者,仍須依規定儘速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異動或變更,經備查或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50014
事由:貴公司全興廠經本局106年4月25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現場查核,發現E021貯料桶已廢除;於旋轉窯爐碴(石)(R-1207)、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 (D-0899)及生活垃圾 (D-1801)貯存區查核,發現無貯存廢棄物之情事。明顯與審查通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附件二之廠區平面配置圖不符。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異動備查或變更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17
(2017-04-25)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依貴公司檢附改善完成照片,已完成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仍請確實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規定貯存製程產出之廢棄物,倘再經相關環保機關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辦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6-050015
事由:貴公司全興廠旋轉窯爐碴(石)(R-1207)、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 (D-0899)及生活垃圾 (D-1801)之貯存區,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並經本局106年4月25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11
(2016-08-02)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文號:20-106-010005
限2016-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4-18
(2015-12-15)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05年4月18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上述日期區間產出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旋轉窯爐碴(石)(R-1207)之每月產出量、廠內貯存量及廠內再利用聯單量等流向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4002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2-17
(2015-11-06)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
文號:20-104-120015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7-17
(2014-06-16)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3-070015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7-12
(2014-06-1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於103年8月30日前改善完成,改善內容為依實際營運狀況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限改日期:103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3-070013
限2014-08-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7-12
(2014-06-1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於103年8月30日前改善完成,改善內容為於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進行補申報。限改日期:103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70014
限2014-08-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2-06
(2013-12-26)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4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3-020001
限2014-04-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2
(2013-10-20)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3-010003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2-17
(2013-12-0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02年12月17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 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上述日期區間每月收受R-1101(煤灰)當月月底廠內收受貯存情形資料及產出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每月產出情形、廠內貯存情形等流向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2-12001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2-05
(2013-11-18)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02年12月4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 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上述日期區間收受R-1101(煤灰)再利用作為製程原料之使用量、廠內收受貯存量及收受聯單量等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2-12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21
(2013-10-26)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2-111719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1-06
(2012-10-1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1-111229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5-23
(2012-03-1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1-050072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5-23
(2012-03-26)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1-050073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4-12
(2012-03-0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標準第4條,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1-040031
不須改善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4-10
(2012-02-0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2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標準第4條,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1-040026
限2012-02-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研磨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6-15
(2023-05-31)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60009
事由:經查貴公司111年7月至8月期間,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有廢棄物R-1106(燃煤飛灰)申報使用量扣除清運聯單量與貯存異動量不符,該情形業已違反上開規定。
限2023-07-14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2-06
(2013-08-15)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3項
文號:20-102-120001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龍德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9-16
(2021-09-12)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29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11-090005
事由:貴廠(地址:宜蘭縣冬山鄉自強路36號)從事水泥製造作業,違反規定時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在案(證號:宜縣環水措字第10094-01號),惟貴廠於廠區外(寶虹水泥公司廠區)逕自設置一沉砂池(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將未經妥善處理之製程及逕流廢水,經沉水馬達及專用管線繞流排放至承受水體(林吉記圳),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12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之1條第1項規定。
限2021-09-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29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2-10
(2021-09-12)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601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11-020004
事由:貴廠(地址:宜蘭縣冬山鄉自強路36號)從事水泥製造作業,違反規定時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在案(證號:宜縣環水措字第10094-01號),惟貴廠於廠區外(寶虹水泥公司廠區)逕自設置一沉砂池(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將未經妥善處理之製程及逕流廢水,經沉水馬達及專用管線繞流排放至承受水體(林吉記圳),且其排放水質經現場量測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11.28,限值:6~9),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12日派員稽查採樣查獲屬實,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之1條第1項規定。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稽查採樣或檢測程序有瑕疵
限2021-09-17前改善
不須改善
2,601,000
不須繳納
2021-03-15
(2020-07-27)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0-030009
事由:該廠為水泥業,於108年1月、4月、10月及11月廢水排放量依序分別為291CMD、400CMD、141CMD及158CMD,皆已超出該廠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最大量(每日最大量3CMD,30日最大量為90CMD,31日最大量為93CMD),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以罰鍰。
限2020-08-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04
(2017-03-13)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50006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106年3月13日派員前往貴廠(宜蘭縣蘇澳鎮利工一路1段1號)稽查,發現現場爐石粉露天堆置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貴廠所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規定(證號:宜縣府環操證字第G0432-06號)。
限2017-04-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7-17
(2014-04-08)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文號:20-103-070026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4-03
(2013-01-31)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2-040001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彰濱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04-21
(2020-02-2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命貴公司自文到次日起該製程停工,並限期於109年7月23日前取得操作許可證,始得作業,以符合法令規定。限改日期:109年07月23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40007
事由:貴公司於本縣線西鄉頂庄村線工北三路旁之線興段10地號設廠,從事水泥相關作業,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2月20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於該廠內露天堆置水泥原料粉,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程序),惟皆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文件而逕行設置及操作。
限2020-07-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9-07
(2010-06-2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9月07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1-080007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機關查明後另為適當之處理,已符法旨
限2012-09-07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2-09-07
(2010-07-26)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9月07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1-080008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機關查明後另為適當之處理,已符法旨
限2012-09-07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2-09-07
(2010-10-18)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9月07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1-080009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機關查明後另為適當之處理,已符法旨
限2012-09-07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03-05
(2019-01-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30009
事由:本局於108年1月18日稽查貴廠水泥製造程序(M01),結果袋式集塵器(A005)之監測儀錶壓降為65mmH2O,與許可證內容許可操作範圍(壓降80-150mmH2O)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19-04-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05
(2015-12-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07
限2016-01-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12
(2013-09-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0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2-110009
限2013-10-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利澤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8-12-04
(2018-10-17)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120003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17日派員進行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稽查,發現現場與操作許可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限2018-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6-06
(2016-03-28)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5-060005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6-02
(2015-03-17)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4-060004
限2015-05-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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