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5-05-09 (2024-12-1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4-050143 事由:本局113年12月10日11時5分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營建工地出入口未做好相關防制措施導致泥土污染周界地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現場已立即派員進行清理,認定已改善完成。 |
否 | 不須改善 |
4,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9-24 (2024-09-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3-090209 事由:查獲該公司進行灌漿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8-07 (2024-07-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3-080094 事由: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灌漿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6-21 (2024-05-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3-060233 事由: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灌漿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6-14 (2024-05-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3-060166 事由: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灌漿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2-15 (2023-12-3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款 文號:22-113-020080 事由:案經本局審酌動態錄影檔案,可見該公司於112年12月30日13時15分進行吊掛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2-26 (2023-12-0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120116 事由: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2-12 (2023-12-0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120090 事由: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4-07 (2023-03-0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2-040005 事由:本局於112年3月8日10時30分至現場稽查,查獲該工地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致含沙量高之逕流廢水逕排放溝渠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限2023-03-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3-10 (2023-02-2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2-030008 事由:本局於111年2月23日8時20分發現臺中市南屯區龍富十路與龍鎮二街交會處營建工地未妥善處理含砂量高之地下水,逕自排放導致污染道路側溝及下游鎮平溪支線,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2-09 (2022-11-0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文號:41-111-120046 事由: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