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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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7 (2022-08-1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文號:20-111-080023 事由: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證號:H4395-04號」操作許可證,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6日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惟與本府勞動檢查處確認,該廠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范○○亦設置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有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之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否 |
限2022-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5-02 (2019-03-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8-050004 事由:製程產出之廢電木板(廢塑膠混合物D-0299),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5-02 (2019-03-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50005 事由:108年2月份廢棄物廢電木板(廢塑膠混合物D-0299)申報貯存419公斤,惟現場實際貯存約5000公斤。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